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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中挪互换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0-05-0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李想

根据中国与挪威政府文化交流计划,双方每年将互派留学人员前往对方国家学习或研修。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专业

不限

2.选派类别及留学和资助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 个月

访问学者:12 个月

3.选派规模

10 人/年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挪威政府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0挪威克朗,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

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

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 联合培养博士生须为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4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并已获得硕士学位。访问学者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69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 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 申请人须自行联系接收院校,申请时应已获得挪威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

7. 申请本奖学金赴挪留学以前未在挪威高等教育机构停留时间超过一年。

8. 申请时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或挪威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或挪威语国家留学一学年(8-12 个月)或连续工作一

年(含)以上。

(3)PETS5 成绩:笔试总分 55 分(含)以上,其中听力 18 分(含)以上,

口试 3 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英语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5)雅思(学术类)6.5 分或托福(IBT)95 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挪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申请方法

  1. 校内申请:4月15日-4月20日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请研究生登陆研究生院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公派留学申请,点击提交新申请填报

    访问学者——请联系国际处潘广贤老师,电话:13942693312

  2. 经校内审核结束后,各单位须组织被推荐人于2020年4月21日-4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报名。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请参照https://bg.csc.edu.cn/DownLoad.aspx?PROJECTCODE=610007。

  3. 联系方式

窗体顶端

1)联合培养博士生

国际处联系人:张雪娇  E-mail:xjzhang@

研究生院联系人:莎日娜 Email:sharina@

2)访问学者

联系人:潘广贤 电话:0411-84708702 Email:faopc@

 

四、审核和录取方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挪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挪方通知 为准。未被挪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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