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与香港、澳门高校交流,根据教育部《关于申报2022年港澳与内地大中小学师生交流计划大学生项目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195号)的文件精神,现学校启动组织申报教育部2022年“港澳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简称“万人计划”)工作。教育部将对申报的项目给予资助,重点支持香港或澳门合作高校师生来我校交流学习。有关具体项目介绍及申报信息说明如下:
一、项目合作高校
香港: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浸会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教育大学、香港演艺学院、岭南大学、珠海学院、香港树仁大学;
澳门: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22年全年
三、教育部资助条件与内容
详见《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四、项目申请办法
各学部、学院与港澳高校就具体项目内容、执行时间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填报《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交流合作项目申请书》(附件2)、并与拟邀请的港澳高校相应部门签署《项目确认书》(附件3)电子版于11月11日16:00前,发送至menqy@dlut.edu.cn。我办将材料汇总后统一上报教育部港澳台办进行申请。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考虑到目前疫情形势,2022年上半年,各校可适当设计实施线上项目,并请对线下项目转为线上开展的可行性加以考虑并作好预案,确保疫情突发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项目形式继续开展。请在申报项目名称中明确开展方式,即注明:“线下”“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
(2)各单位应根据教育部的资助标准制定相应的项目预算,预算一经批准,各单位应在预算范围内开展项目并在活动后据实报销。所有项目均在上报完总结材料后方予以拨付资助。
(3)各单位应在项目执行前20个工作日向我办报送最终的实施方案(电子版),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须将项目执行情况、师生信息表、项目总结(附照片、感言、问卷反馈等资料)、经费结算表报我办备案(电子版与纸质版)。
如对项目的申请有任何疑问,请随时联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校内联系人:门倩颖 84706195 menqy@dlut.edu.cn
附件:
1.项目申报指南
2.港澳与内地高等学校交流合作项目申请书
3.项目确认书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