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境
当前位置: 首页 >> 港澳台交流 >> 因公出境 >> 教师因公赴港澳
快速导航
教师因公赴港澳

▓环节一:校内审批(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方式一(推荐):线上“办事大厅”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线上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等待审批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填报指南:《填报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pdf

注:涉密人员需同时线下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docx》至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


【方式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出国(境)任务公示

【人员类型1】:学部/学院出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并将公示材料发送给所在学部/学院外事秘书,由外事秘书在所属学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人员类型2】: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附属单位出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将公示材料发送给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港澳台地区lichengyuan@),由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Step3:公示期无异议,开具《公示说明.doc

由各学部/学院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为出访人开具《公示说明》

Step4:提交出国(境)申请材料至出国(境)管理科

材料包括:(1)《公示说明》及打印的网页公示截图

(2)邀请函复印件(非英文邀请信须同时提供译文)附《邀请函模板.pdf

(3)《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个人审批表.doc》或《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表.doc》或《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doc》(赴出国境管理科盖审核章后,出访前提交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

注:(1)65周岁以上人员请同时提供带有体检“合格”字样的体检表(一年内有效)及《家属知情同意书.docx

(2)涉密人员需同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

(3)符合条件申请持因私护照出国(境)人员需同时提交《教工持因私证件出国(境)审批表.doc

(4)自聘人员需同时提供所在人才派遣单位出具的《委托函》

材料提交地点:主楼120办公室

Step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主管外事校领导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批

环节二:办理或提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办理赴港/澳签注(约一周)

生物信息采集:

(1)适用人员:无因公港澳通行证或因公港澳通行证有效期距出访日不足6个月

(2)采集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学术交流公寓(专招楼西侧一楼)

(3)采集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穿深色上衣

办理赴港/澳签注所需要的材料材料包括

(1)2寸白底彩照2张(不能佩戴任何首饰、围巾等装饰物,不可戴眼镜,如果有有效因公港澳通行证,则提供一张2寸照片即可)

(2)邀请函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只需要首页和本人页)

(5)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环节三:出签后领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赴港/澳执行因公任务

特别提醒:出访教师在出境前要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可参加集中现场培训,或学习《出国(境)温馨提示》)

环节四:回境5个工作日内归还通行证

赴港/澳手续的教师在回境后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通行证归还国际处

归还地址:主楼1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0下午13:30-17:10

特别提醒:(1)如有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的个人,大连市外办将暂停本校全部因公出访相关业务;(2)根据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环节五:回境一个月内公示出访总结、履行报销手续

Step1:公示总结: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撰写出访总结,并将总结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Step2:出访事项审核:

【方式一: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

审核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办事项-找到“归国境后填写”页面,进行报销事项的填报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将《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出访教师邮箱,教师自行打印


【方式二: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的教师】

持以下材料前往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进行出访事项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向出访教师提供《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1)因公证件首页、签注页、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或登陆“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

(2)出访总结公示页面截图打印的纸质版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4)《日常报销单.pdf》,其中“支出内容”、“部门编号”、“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完备


特别提醒:(1)如申请教师取消出访任务,但报销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取消行程的原因、及产生了哪些费用需要核销),本人签字

(2)如遇到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行程变化,如航班延误等,请保留航班延误通知等有效证明

Step3:持以下材料前往财务处核销出访费用

材料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大连理工大学日常报销单》

(2)《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3)《大连理工大学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据实填写开支事项及金额,经手人或带队团长签字(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教师打印即可)

(4)国际航空公司机票及出、入境登机牌

(5)港澳通行证有关信息(包括首页、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境内、外有效票据,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地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7)出访前在银行换汇的回单

(8)《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教师打印即可;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版材料”申报的教师已提交至财务处,前往领取即可)

(9)港澳台办、财务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报销地点: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外汇窗口)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doc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附件【邀请函模板.pdf
附件【日常报销单.pdf
附件【家属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教工持因私证件出国(境)审批表.doc
附件【公示说明.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docx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审查表.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个人审批表.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
附件【填报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pdf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表.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