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校获得各类公派出国项目派出资格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的教师,特制定关于疫情期间教师因公出国(境)申请方案。除履行常规的派出手续,我校教师还须向学校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经有关部门研判通过后方可派出。
一、申请须知
(一)须按要求填写《疫情期间教师因公出国(境)特殊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内容包括:
1.教师本人签署知情承诺书;
2.教师疫情期间因公出国(境)申请须经所在学部(学院)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二)提交《(境外留学地)疫情分析报告》,包含依据填表时间的近期当地疫情、隔离措施、医疗条件和费用支付等信息说明;向我国驻外机构(大使馆、领事馆等)教育组咨询的报告;访问单位线上和线下工作情况说明等内容。报告须由本人签署“我承诺提供材料真实可靠”字样(参考附件2)。
(三)其他具体建议:
1.充分了解访问目的地隔离措施,了解当地医疗设施及条件及疫情防控政策;
2.购买访问目的地医疗保险,确保能够在感染新冠肺炎的情况下及时获得治疗补贴;
3.建议接种新冠疫苗后再行派出。
二、申请步骤说明:
1.教师填写及完成《申请表》、《疫情分析报告》;
2.将《申请表》及《疫情分析报告》一并交给所在学部(学院),由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将《申请表》《疫情分析报告》《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原件及电子版一并线下提交至国际处120办公室;
2.学校将根据国家疫情防控及出入境政策的实时要求,审核教师提交的派出申请,决定是否予以派出;
3.教师通过申请后,提交电子版机票行程单、疫苗注射证明以及其他项目要求的材料等,发送至wanglian@dlut.edu.cn(3个月以上)/ gjcbgs@dlut.edu.cn (3个月以下),邮件命名为“疫情期间出国申请材料备案-姓名-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