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与世界知名高校开展实质性国际合作,提升我校国际交流的层次与质量,拟开展“国际交流卓越共创计划”(以下简称“卓越共创计划”)。
卓越共创计划精准对标“双一流”建设指标,充分发挥学部(学院)在国际化办学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和引导二级单位创新国际合作交流路径,提高合作交流质效,促进国际合作交流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及创新的深度融合。同时,通过优秀国际交流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国际合作交流持续发展,带动国际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
现启动2023年“卓越共创计划”国际交流基金申报立项工作。
一、项目资助领域
本项目主要面向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领域、“双碳”研究等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关键基础理论研究领域、“一带一路”关键国家科技合作领域和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领域等。
二、项目资助对象
主要资助:(1)与国外教学或科研机构已经建立的校内现有国际联合科研平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平台能力建设,并计划在本项目实施周期内创建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平台,产出有国际影响力的实质性科研成果;或(2)计划与国(境)外相关学科领域的一流高校(研究机构)在前期良好合作基础上联合筹建中的高水平中外联合研究平台。
本项目重点鼓励和支持与欧洲国家高校及科研机构建立国际或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科学工程的联合科研平台,制定国际标准和规则的联合科研平台,以及多国多方参与的联合科研平台。
三、项目资助额度与范围
本年度该项目计划资助8项,每项20万元。年限为1年,2024年9月底进行结题评审,评审不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其他由学校资助的国际合作项目。
本项目主要资助与平台建设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费用,具体范围包括:
1.国际差旅费。项目组中方成员(含研究生)出国和外方成员来华开展项目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交通费、住宿费。
2.外方专家补贴。外方专家来校开展项目研究的生活补贴、项目咨询费等。
3.国际会议费。与外方合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参与项目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
4.学术成果生产费用。与外方联合出版著作,联合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联合申报国际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费用(相关学术成果应注明受本项目资助)。
5.与联合研究平台相关的其他合理且必要的涉外支出,但须事前审批同意。
6.在不突破获批资助额度情况下,经费使用范围的各分项间可适当调剂使用。
7.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开销。
四、申报须知(请老师认真阅读)
(一)项目鼓励以团队形式申报。申报团队必须与国外至少两所合作高校教师、研究机构或院系建立合作意向,提供对方签字的知情同意函。
(二)项目周期为1年。须完成以下内容:
至少与国外一所合作高校新签订校级或学院级科研或教学合作协议;
联合发表至少两篇国际期刊的学术论文,论文内容应与所申报课题内容紧密相关,论文中需标注本项目资助;
以大连理工大学为主,举办至少两场国际学术研讨会;
与国外合作高校联合申报国家级国际科研合作项目,至少申报两项省部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国家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等;
与国外合作高校建立联合团队共同指导研究生,召开线下或线上研讨会不少于15次,访问国外合作高校进行学术交流至少1次;
派出至少4名在校生赴国外高校开展为期大于等于90天的联合科学研究;
派出至少4名师生参加本领域国外重要学术会议并作大会报告;
成功推荐至少2名国外合作高校专家学者或外籍博士后来校开展合作研究;
成功推荐至少2名国外高校外籍留学生在大连理工大学开展联合科学研究,期限大于等于90天
至少邀请国外合作教授来校交流2次(不少于七天),并为学生开展系列前沿科技讲座报告。
(三)申报项目应当避免与各类已申报课题及已公布科技成果重复。申请项目及所研究的内容必须是未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若申报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与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经审核确定,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本类项目(包括申请和在研),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本类项目。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对申请人及申请项目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下达资助通知书。
(六)按照《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工委发〔2017〕15号)要求:“在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七)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项目申报中需体现科研育人的工作设想,将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纳入其中。
五、项目申报流程
2023年10月23日16:00前:提交申请书(附件1)及项目知情同意函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主楼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zhang@dlut.edu.cn
2023年10月24日-11月1日: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公示资助项目(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023年11月上旬:项目启动
2024年5月:项目中期考核,考核未通过的项目停止资助。
2024年10月:项目结题评审
六、项目具体联络人
欧美大办公室 联络人:张雪娇、姚璐
联系电话:0411-84707886、84709249
联系邮箱:xjzhang@dlut.edu.cn;lyao@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