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有关规定,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拟于11月组织国际化基金资助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第二批)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须知
1.项目要求与资助标准:
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资助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学生国际交流访问活动(含机关部处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带队教师)的有关费用。具体如下:
本基金资助校内各单位组织学生出国(境)参加短期(不超过3个月)国际交流活动,访问团组学生规模须不少于10人(参加专业竞赛的团组学生规模不少于5人),不多于30人;资助学生部分费用,额度为每人每次亚洲地区0.4万元,亚洲以外地区0.6万元;外语能力满足交流活动需求、学习成绩排名前3%且被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额度为每人每次不超过2万元;每名学生每年度只能获得一次资助;如有特殊情况,由各单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书面申请,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查、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本基金资助学校机关部处行政管理人员作为带队教师率学生团出国(境)参加短期国际交流活动。资助相关标准以《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为准。
请申请国际化基金资助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相关申请条件申报。二级单位有配套经费的,优先考虑。
2.可申报单位:
学校各二级单位、机关部处。
3.项目执行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4年2月25日。
二:项目申请材料
1.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word格式)
2.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表签字盖章扫描件(附件2,pdf格式)
3.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报信息表(附件3,excel格式)
4.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报信息表左上角盖章扫描件(附件3,pdf格式)
5.党政联席会会议纪要扫描件(pdf格式)
请报名参加项目的申请人将以上电子版申请材料以“学部(院)+校内申请人”方式命名,交至各学院外事秘书,由学部(学院)对申请材料初审,并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后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发送至exchange_dut@dlut.edu.cn。
机关组织的学生海外交流项目请将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申请材料截止时间:2023年11月7日(周二)12:00。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
三:评审安排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组织校内专家进行通讯评审,评审结果敬请关注近期国际处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依馨
电话:0411-84706354
邮箱:exchange_dut@dlut.edu.cn
办公地点:主楼116办公室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管理办法和资助项目实施细则
附件2: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3:学生海外交流项目申报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