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的在职/在学证明办理签证/签注,请在提交校内申请材料后将在职/在学证明电子版发送到gjcbgs@或pan@。签证证明会在5个工作日后,校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字同意您出国(境)后以邮件形式通知大家领取。
1、 字体等文本格式请勿更改,每页上方留出几行(学校抬头纸打印需要);
2、 办理因私签证请自行上网查询外国使馆需要的签证材料,如需在职在/在学证明发邮件申请开具;
3、 旧版本在职在学/在学证明不再使用,如仍发送旧版本将不再受理;
4、 如有多人请用一个word文档存储,一人一页,每页上方留出几行(学校抬头纸打印需要);
5、 请节约纸张,请勿再提交纸质在职/在学证明。
在职/在学证明样本:
样本1 美洲、大洋洲(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非洲等请填写 英文派遣函;
样本2 欧洲等国请填写在职证明+费用证明;
样本3 日本、韩国请填写中文在职/在学学证明,教师填写在职证明、学生填写在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