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大连市外国专家“星海友谊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大人社发〔2016〕121号精神,大连市外国专家“星海友谊奖”于近期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由学校聘请,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为促进学校各领域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均可参加评选。每个学部、院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已获得“星海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重复评选。今年全市计划评选“星海友谊奖”外国专家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在我市“两先区”建设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二)对华友好,在我市各项社会事业中作出积极贡献,克服困难、无私奉献的外国专家;
(三)重点推荐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配合“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传播中国声音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四)为学校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及对外宣传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三、申报程序
各学部、院按照评选条件可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经专家本人同意后,填写《星海友谊奖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学部、院推荐公函(格式自由,加盖公章),由学部、学院统一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四、申报要求
(一)“星海友谊奖”是市政府授予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奖项,在推荐申报工作中,要注重外国专家的实际贡献、友好态度和奉献精神,积极推荐出一批优秀的外国专家人选。(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准确,言之有物、说服力强。候选外国专家的主要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字数1200字以内;
(三)申报单位须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档,将专家主要贡献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英文术语等做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
(四)市政府将适时举行“星海友谊奖”颁奖仪式,届时,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如获奖专家本人不愿公开报道或有其它意见,应尊重其意见;
(五)请按照“填表说明”逐项填写《星海友谊奖申请表》及学部、院公函(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连同外国专家证件照、3-5张工作照电子版及护照首页复印件,于7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gjhz@,纸质版请交到至国际处专家科(主楼120)。
联系人:王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