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共创计划”国际交流基金(以下简称“卓越共创计划”)精准对标“双一流”建设指标,充分发挥学院(学部)在国际化办学中的主体作用,激励和引导二级单位创新国际合作交流路径,提高合作交流质效,促进国际合作交流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及创新的深度融合。同时,通过优秀国际交流团队的引领示范作用,推动国际合作交流持续发展,带动国际化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启动2025年“卓越共创计划”申报立项工作。
一、项目资助领域
本项目主要面向国家科技发展战略需求和国际前沿领域、“双碳”研究等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关键基础理论研究领域、“一带一路”关键国家科技合作领域和学校“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领域等。
二、项目资助对象
(1)与国外教学或科研机构已经建立的校内现有国际联合科研平台,旨在进一步加强平台能力建设,并计划在本项目实施周期内创建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等省部级或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平台,产出有国际影响力的实质性科研成果;或(2)计划与国(境)外相关学科领域的一流高校(研究机构)在前期良好合作基础上联合筹建中的高水平中外联合研究平台。
三、项目资助额度与范围
本年度,卓越共创计划重点资助6个项目(上一期成效良好的项目可申请滚动支持),其中A档设立2个项目,25万元/项目,B档设立4个项目,20万元/项目。支持周期为1年,2025年12月底进行结题评审,未通过评审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能申报其他由学校资助的国际合作项目。本项目主要资助与平台建设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费用,具体范围包括:
1.国际差旅费。项目组中方成员(含研究生)出国和外方成员来华开展项目研究和学术交流的交通费、住宿费。
2.外方专家补贴。外方专家来校开展项目研究的生活补贴、项目咨询费等。
3.国际会议费。与外方合作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产生的相关费用、参与项目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
4.学术成果生产费用。与外方联合出版著作,联合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联合申报国际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等费用(相关学术成果应注明受本项目资助)。
5.与联合研究平台相关的其他合理且必要的涉外支出,但须事前审批同意。
6.在不突破获批资助额度情况下,经费使用范围的各分项间可适当调剂使用。
7.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开销。
四、申报须知(请老师认真阅读)
(一)项目鼓励以学院/团队形式申报。申报学院/团队必须与国外至少两所高水平合作高校、研究机构或院系的教师团队建立合作意向,提供对方签字的知情同意函。
(二)项目支持周期为1年,项目执行期内须完成以下10项量化指标中的8项:
必选指标4项(必须完成):
(1)国际合作网络扩展:每年至少与国外2所合作高校(世界排名/学科排名TOP 200)建立合作关系,新签订校级或学院级科研或教育合作协议;
(2)国际学术成果发表:每年至少与国外合作高校联合发表5篇国际期刊顶尖论文,论文中需标注本项目资助;
(3)国际化人才培养:每年至少派3名在校生赴国外高校开展为期大于等于90天的联合科学研究;
(4)国际科研项目合作:需与国外合作高校联合申报国家级国际科研合作项目,至少申报两项省部级以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项目、国家基金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等;
选择性指标6项(需完成至少4项):
(1)国际学术影响力提升:每年至少有2名团队成员在国际学术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
(2)国际学术会议参与度:每年至少举办2场国际学术研讨会,派出至少4名师生参加本领域国外重要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
(3)国际学术交流与访问:每年至少组织10次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研讨会、工作坊等,访问国外合作高校进行学术交流至少1次;
(4)国际学生短期交流:每年至少邀请5名国外合作高校学生(外籍)来校进行不少于一周的短期交流;
(5)国际学生长期交流:成功推荐至少1名国外高校外籍留学生/博士后在大连理工大学开展联合科学研究,期限大于等于90天;
(6)国际学术资源引进:每年至少邀请5名国外合作教授来校进行合作研究(不少于七天);
(三)申报项目应当避免与各类已申报课题及已公布科技成果重复。申请项目及所研究的内容必须是未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若申报项目名称或研究内容与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项目相同或类似,经审核确定,取消该项目的申报资格。
(四)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一个本类项目(包括申请和在研),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两个本类项目。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对申请人及申请项目的资格条件进行形式审查,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后下达资助通知书。
(六)按照《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大工委发〔2017〕15号)要求:“在人才引进、课题申报、职称评审、导师遴选等评聘和考核各环节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申请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七)根据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学校相关要求,项目申报中需体现科研育人的工作设想,将培养学生科学精神、科研能力、创新能力纳入其中。
五、项目申报流程
2025年3月14日16:00前:提交申请书(附件1)及项目知情同意函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主楼12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x@dlut.edu.cn
2025年3月中旬:组织评审专家组评审,公示资助项目(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2025年3月底前:项目启动
2025年9月:项目中期考核,考核未通过的项目停止资助
2025年12月底:开展结题评审
六、项目具体联络人
欧美大办公室 联络人:李想
联系电话:0411-84707886
联系邮箱:lix@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