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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驻外后备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4-07-24 来源: 作者:潘广贤 责任编辑:王哲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驻外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拟于近期面向各直属单位、部属高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开选拔一秘及以下教育驻外后备干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岗位情况

2015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团、驻欧盟使团教育文化处共有一秘及以下岗位30个,其中英语国家驻外岗位17个,非英语国家驻外岗位13个。

二、 报名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热爱教育外交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驻外工作,对国家教育和外交方针政策和基本情况比较熟悉。

3. 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合作,群众基础好,廉洁奉公。

4. 外语语种与相关要求:

(1) 英语语种人选:要求具有两年以上专职从事外事工作经历。其中,英语专业,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英语专业,要求具有英语国家硕士以上学位或英语国家半年以上工作经历。

(2) 俄语、日语、法语、德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语种人选:外语类专业,要求具有相应语种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非外语类专业,要求具有相应语种国家硕士以上学位或相应语种国家半年以上工作经历。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英语语种或有驻外工作经历的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三、 选拔程序

1. 公开报名。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并做好宣传咨询工作,鼓励符合条件要求的人员自愿报名。

2. 单位推荐。各单位根据报名人员情况及本单位干部工作总体考虑提出推荐人选,填写两份《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见附件),其中一份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另一份交表时推荐单位意见栏签字和公章先空,由学校讨论同意推荐后,由组织部门签字盖章上报。

3. 资格审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组织部对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人选后报教育部。

4.教育部组织考试和考察、岗前培训,教育部组织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主要对人选的外语水平、综合素质、驻外工作适应性、胜任力等方面进行测试。对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由教育部派出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了解。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为期4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纳入驻外后备干部库。 根据驻外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情况,驻外后备干部一般两年内派出。派出前一般安排到教育部进行3-6个月的岗前实习。

四、 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教育驻外干部队伍是教育部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服务外交工作全局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掌握标准,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干部驻外工作,重点推荐教育外事骨干和小语种干部人选。要统筹考虑国内外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既推荐工作能力强、外语水平高、有发展潜力的干部驻外工作,又要做好驻外干部离任回国后的工作安排,

2. 加强宣传动员。请各单位采取适当方式,广泛宣传驻外教育处组主要职能和驻外干部职责等大家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动员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

3. 及时报送有关材料。请各单位于2014年7月29日前将《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潘广贤

电 话:84708702

附件:

1.驻外后备干部推荐表

2.教育驻外工作简介

                            组     织     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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