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规范学生团组出国(境)访学管理,保障访学质量与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校内各单位组织学生团组出国(境)开展交流学习,须坚持学术交流为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及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出访计划须在集中申报期内统一报送,原则上不予补报。出访日程应科学合理、内容充实,严格按照获批方案执行,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调整的,须按规定履行报批及变更手续。带队教师须切实履行团队管理、安全保障等职责,确保出访任务顺利完成。
如需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票务、住宿、保险等辅助服务,应严格审核机构资质,审慎选用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合法机构,确保全程符合学校采购与财务管理等相关规定。邀请函须由组团单位自行联系境外高校申请出具,严禁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办。
各单位须压实主体责任,扎实做好行前安全教育与培训,妥善处置出访期间各类事项,确保学生团组出国(境)访学工作规范、安全、有序推进。
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