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联合培养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拔博士生导师赴国外交流。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2013年我校推荐名额为2人。
2、选派对象: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员的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博士生导师。
3、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
4、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一个月
5、派出人员访问的国外院校、科研机构应与所派出学生留学单位一致; 派出人员邀请方应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机构主管部门。
6、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者资助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 热爱社会主义, 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联合培养博士生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内指导教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
3、身心健康。
三、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受理时间安排如下:
7月15日—17日 申请者下载《大连理工大学2013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由各基层单位签署意见后向学校推荐
7月18日—7月19日 学校确定推荐人选
7月20日—7月23日 推荐人选进行网上报名并准备书面材料
四、须提交的电子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其中,研究计划中应明确出访院校/机构名称、与外方合作情况、访问计划及行程、预期目标等。(此表除提交电子版以外,须交一份纸质版的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单位推荐意见表》
请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学生、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由所在学部或学院填写、签字并盖公章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3.正式邀请函复印件(除提交电子版以外,须交一份纸质版的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4.外方合作导师介绍(除提交电子版以外,须交一份纸质版的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申请人均须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提交1、3、4项电子材料; 电子材料的提交方式,请查看信息平台的有关说明。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人员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后确定选派人员名单,经批准予以公布。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依托博士生导师与国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现有合作渠道派出。
七、派出及管理
1、本项目选派人员不受国家公派留学回国服务期的限制,不影响申请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2、录取人员在派出前免签《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免交保证金。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向选派人员预支在外一个月生活费, 并购买往返国际机票。
4、 录取人员应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十日内向中国驻外使 (领)馆教育处 (组) 办理报到手续, 在外期间应自觉接受驻外使 (领)馆的管理。
5、各基层单位对派出人员提出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包括合理安排时间、要求派出人员出国前提交详细访问计划等。 派出人员在外访问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6、派出人员回国一周内向学校提交详细的访问报告(书面),并建议在其基层单位作一次出访报告。
申请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
联系人:潘广贤
电话:84708702
地址:西灰楼前楼206室
电子邮件:faop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研 究 生 院
201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