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教师通知 >> 正文
快速导航
教师通知

关于资助教师聘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校短期讲学的通知(试行)

时间:2011-04-0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 关于资助教师聘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校短期讲学的通知(试行)

  • 发布时间:2011-4-6 8:42:43  点击:1457次

  •     为了充分调动院系、教师的积极性,构建以“教授为主体、院系为平台、学校为窗口”的国际交流合作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对院系、教师聘请的世界知名学者来校短期讲学进行资助。具体如下:

    一、基本要求
    1、讲学应公开,每次讲座时间应在60分钟以上,讲座内容应反映学科前沿方向研究进展。
    2、与研究生或本科生座谈不少于一次。
    3、与相关学科教师座谈不少于一次。
    4、积极探讨和落实科学研究、联办国际学术会议、联合培养研究生、互换学者交流以及院系之间、校际之间的实质性合作。

    二、资助方式

    1、按讲学次数支付薪酬,每次1000元(税前)。
    2、若来校时间超过1周且至少完成3次公开讲学,可资助国际旅费:亚洲国家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其他国家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
    3、资助我校教师每人每年聘请短期讲学知名学者不超过2人次。

    三、申请程序
    1、每月1—15日(工作日)接受申请表(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2、每月30、31日(遇节假日顺延)在国际处网站发布审批结果。
    3、申请人于专家讲学前三天将专家简介(200字左右)、讲学题目、时间、地点及内容发送至gjhz@,并到国际处领取审批通知单和海报(1次讲学领取2张,以此类推,主楼张贴1张,院系张贴1张)。

    四、评审
    由国际处组织校内专家评审,主管校长批准实施。

    五、总结及报销
    1、讲学结束后两周内提交讲学总结电子版至gjhz@(每次讲座建议提供至少2张讲学照片,可另附其他参观等活动照片),网上公示。
    2、申请人到国际处审核签字。
    3、申请人到财务处报销。

    附件:《聘请世界知名学者来校短期讲学申请表》
    联 系 人:王月丹  张建红
    联系电话:84706141   84707369
    办公地址:主楼西侧楼207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