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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跨地区、跨部门组团手续的办理

时间:2010-10-19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 参加跨地区、跨部门组团手续的办理
  • 发布时间:2010-10-19 13:35:30  点击:693次
    • 参加跨地区、跨部门组团手续的办理

      一、办理同意函( 教育部和省政府团组不需征求意见)
      1、组团单位发来“征求意见函”及附件
        附件包括:1)拟派人员名单表
              2)项目请示件(复印件)
              3)访问日程
      2、本校参团人员通过我处网页下载“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并填写,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征求意见函及附件”、身份证复印件递交本处(各一式二份);
      3、本处填写“大连市出国任务审批确认表”并打印“出国(境)人员名单”;
      4、本处将第2、3项表格报主管校长审批,签署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5、本处将征求意见函及其附件、确认表、出国(境)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并呈报大连市外办;
      6、大连市外办下达同意函;
      7、申请者将同意函传真或寄送组团单位,以便办理后续手续。


      二、办理确认件
      1、参团人员收到组团单位下达的“出国(赴港澳)任务通知书”(原件)和“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后,将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送交我处;
      2、本处再次将上述文件报送大连市外办,并同时在校内办理政审批件;
      3、大连市外办下达“出国(赴港澳)确认件”。


      三、办理因公出国(境)证件
      参照前面办理出国、赴港澳、赴台手续中有关程序进行。


      四、办理签证
      对需统一办理签证的团组,请参团人员将《确认件》、《政审批件》、因公护照及组团单位要求的其他附件寄送组团单位,由组团单位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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