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赴台湾手续
基本程序
校内申请(申请材料+审查表)——申报立项(打报告+附件快件邮到省台办)——等赴台旅行证副本——正式申请(传真副本+蓝头纸给省台办)——等待国台办批件——(批件给申请者)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校内申请及申报立项:
1、请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表” 一式两份
赴台人数为两人及以上且为同一院系或部门,请填写“出国(境)团组(两人及以上)申请表(含出席会议团组)
2、承诺书一式三份(台方出,单独的,不能仅在邀请函中说明)
3、台方邀请函 一式三份
4、访台日程表 一式三份(此日程表由邀请方提供)
5、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二份
6、参会人员名单 一式三份(申请参加会议者需提交,由邀请方提供,指全体参会人员名单)
7、《赴台科技合作项目申请书》一式四份(赴台合作研究者请来我处领取、填写并经市科技局盖章)
8、赴台人员审查表 一式三份(校党委组织部负责)
9、体检表(60周岁以上人员)
※※申报前要认真审核台方提供的全部材料是否存在或涉及“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问题。有关问题请径向本处咨询。 例如:中华民国、国立字眼(或其外文表示)等。
正式申请 :台湾地区旅行证副本 一式两份 (由我处传真至省台办)
等待国台办批件并准备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一、经办部门:
地点: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甘井子区中华东路泉水新区二十高中东行1500米,附近公交有1,303,407,413,20高,泉华等公交路线)
工作时间:周一—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外管:0411—86766128,中管:0411—86766108
二、需备材料:
(1)国务院台办批件复印件(加盖辽宁省台办公章(红印)
(2)台湾地区旅行证副本(A4复印件,交验原件)
(3)台方邀请函(A4复印件,交验原件)
(4)户口本(A4复印件,交验原件)
(5)身份证(A4复印件,交验原件)
(6)申请人已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往来台湾签注的,需提交《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其A4复印件;已过期的《往来台湾通行证》也需要携带,办理注销手续。
(7)证件工本费、签注费及特快专递费用
三、办理程序:
(1)取表:进入大厅后先到咨询台领取申请表。注意:先不要取号,因为照相填表等需要时间,号码过了要重新取号。
(2)照相:领取表格后先到照相室照相,照相费用为30元,15分钟后取照片。
(3)填表:在等候取照片期间,到填表处将表格填好,用钢笔或签字笔等水性笔填写。
(4)复印:在取出照片和表格填写完毕后,到复印处将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进行复印。
(5)取号等候受理:上述事项完毕后,到排号机取号,然后等候受理窗口叫号。
(6)受理:待叫号后,将上述1-6材料交窗口民警受理。
(7)缴费:窗口受理完毕后,持缴费通知单到缴费窗口缴费。
(8)邮递:缴费完毕后,持缴费单据到邮递窗口办理邮递业务,按要求填写自己能够收到证件的有效地址。
工作时限:首次和换发申请需要11个工作日,补发需要15个工作日,再次签注需要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