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稳步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并确保相关业务及时、有序处置,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正式开学前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通知》精神,在弹性工作制实施期间,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下简称“国际处”)将通过在岗值班和电话值班的方式为教职工办理业务,以有效减少校园内人员流动和人员接触。原则上,所有业务均线上办理;如需现场特殊办理,请联系值班人员。现将教职工短期、长期出国(境),涉及外币报销单据审核(特指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以外的票据报销),外国专家、引智项目、港澳台事务,国(境)外来宾接待活动,校际协议签署或延期,海外合作代表工作,七项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公布如下:
一、教职工短期出国(境)(即出访期限≤90天)
1.短期出国(境)申请、审批业务
本学期原则上不再受理纸质版出国(境)申请材料,均采用线上形式进行申请、审批。
申请路径:校园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进行申请。
填报指南:详见附件。
特别提醒-1:当前,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国家移民管理局发布多个国家/地区已针对中国公民实施了入境管控措施,大连市外办暂停新办护照业务,各国驻华使领馆签证开放情况、办签时限均有不同程度调整,审核周期延长。疫情防控阶段,请各位老师进一步提高站位,以学校整体防疫大局为重,本着安全与健康第一、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原则,审慎研判特殊时期出访的必要性。
特别提醒-2:对于有计划于3月31日前出访的教职工(此时间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链接 ),根据1月25日《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中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离开大连均须另附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提示:须为二级党组织全体委员集体讨论结果)的批假证明材料发至国际处出国(境)管理科后方可出访;待1月25日《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的离开大连这一要求解除后,按照常规要求办理即可。
特别提醒-3:计划于4月及以后出访的,在申请出国境手续阶段,可先按原流程办理申请(即暂时不需要另附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的批假证明材料)。是否执行出访任务,在出访前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待定。
2.短期出国(境)借款审核业务
将内容填报完整的借款单扫描件(可下载手机“扫描全能王”等APP扫描)发送到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邮箱或微信,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借款材料投递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大厅外汇业务投递箱),国际处将每天与财务处联动及时处理相关单据。
3.短期出国(境)教职工回国(境)审核、报销业务
线上审批团组:回国(境)后依然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在办事项”线上核对在外行程、上传回国总结、填写开支明细等。出国(境)管理科线上审核通过后,将系统生成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出访教师邮箱,以供到财务处办理核销使用。
寒假前线下审批团组:回国后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可下载手机“扫描全能王”等APP扫描)通过邮件或微信发送至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邮箱,等待审核(a、因公证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b、回国总结公示页面截图;c、《大连理工大学临时出国人员国外开支明细表》;d、《大连理工大学日常报销单》,其中“支出内容”、“部门编号”、“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完备)。出国(境)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将《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出访教师邮箱,教师打印后连同其他报销材料投递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大厅外汇业务投递箱),国际处将与财务处联动及时处理相关单据。
4.国际化基金资助教师出国(境)参加国际会议项目
(1)申请及审批业务
拟被资助的各单位教师在履行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手续之前,要完成国际化基金资助“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项目”的申请与审批。
申请路径:校园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请外事秘书及主管外事工作领导严格按照资助条件把关审批,特别是要确保符合年龄要求、符合年初报备的资助会议列表)。
(2) 项目报销复审业务
获批资助表打印路径:申请报销时,教师登录校园门户-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出国(境)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打印基层审批通过的《大连理工大学教师参加国(境)外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按照上文提到的“3、回国(境)审核、报销业务”流程进行报销。
回国总结要求: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被资助教师在网站上公示参会总结,接受国际化基金资助的参会总结内容应包含:A、会议概要:会议时间、地点、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主题及会议规模等;B、参会收获及建议(对学校学科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国际化基金等方面的建议),总结应不少于500字。
5.以上业务咨询及办理联络人:
李成瑗 0411-84706141 lichengyuan@(各国家地区均可受理)
崔紫娟 0411-84706609 cuizijuan@(欧洲、日本地区)
周宇 0411-84706141 gjcbgs@(美洲、大洋洲、除日本以外的亚洲地区)
二、教职工长期出国(境)(即出访期限>90天)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20年项目录取结果由原来的3月底改至4月下旬(暂定),届时国际处会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要求通知被录取者;
2.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关于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由原来的3月10日-30日调整为4月10日-30日,我校申请时间也相应调为4月10日-30日。
3.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关于项目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取消了第一批申报,第二批申报学校将于8月末、9月初发布通知。
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关于项目2020年补充申报,截止时间由原定的3月10日调整为4月30日,学校将在3月底、4月初组织申报工作。
5.特别提醒:关于原计划于3月份长期出国的教师(含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学生),原则上建议疫情防控情况稳定后再出国;如果经审慎研判必要性后仍要按期出国,根据《致全校师生的一封信》中关于现阶段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要求,离开大连均须另附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提示:须为二级党组织全体委员集体讨论结果)的批假证明材料至国际处后,办理出国手续方可出国;
关于已在外的教师,原应在3月底前回国,现要延期至3月底回国的,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要求,原则上经二级党委同意报学校国际处批准后方可延期。
业务办理联络人:
公派长期回国的教师,可将回国总结表电子版和领导签字的总结表扫描发至邮箱 faopc@进行报到;
公派长期出国手续,均可以将个人申请、外方邀请函、二级党委的意见(含签字盖章)等材料扫描发至 faopc@,国际处会及时将审批结果反馈给申请者。
附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链接:
《关于支持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涉及外币报销单据审核业务(特指因公出国境差旅费以外的票据报销)
请将外文发票以及内容填报完整的报销单电子版或扫描件(可下载手机“扫描全能王”等APP扫描)发送到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邮箱或微信,得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由老师自行将报销材料投递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大厅外汇业务投递箱),国际处将与财务处联动及时处理相关单据。
业务办理联络人:
李成瑗 0411-84706141 lichengyuan@
四、外国专家、引智项目、港澳台事务相关业务
1.科技部国家外国专家项目补报申请(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专项”)
根据国际处网站首页发布的《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新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专项”)的补充通知》要求,申报人可通过“大连理工大学引智工作服务系统”线上填写申报材料,申报填写完成后,请下载申报书,并按照国家要求签字盖章、扫描附件、点击提交。
2.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办理(新办、延期)
A类:长期科技外教、外籍博士后,所有申请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即可,无需纸质版,可通过邮件发送申请材料。
B类:语言类专家/专业人才,申请材料需提供原件纸质版和原件扫描件,可通过EMS快递发送纸质申请材料。
3.短期来访境外人员经费审核
有报销需求的教师应按照《短期来访境外人员报销流程》(http://dutdice.)进行材料准备,将报销材料(电子扫描版)发至邮箱 menqy@ ,国际处审核无误后将通知办理人直接将报销材料(纸质版)投递至财务处(主楼西侧楼大厅外汇业务投递箱),国际处将每天与财务处联动及时处理相关单据。。
4.国际化基金资助的世界知名学者短期讲学项目、海外访问学者项目
(1)项目申报
计划申请项目的教师可向学院外事秘书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档),由外事秘书初审材料,将项目申请书(电子档)发至外事副院长审核(可使用电子签名),申请经费大于2万的项目,需通过学院班子会通过。在学院成功立项后,外事秘书应将《项目申请书》(电子档)及必要的《会议纪要》邮件形式发送给国际处专家科备案。
(2)项目总结及核销
已成功立项项目,如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邀请校外人员来校讲学、合作等情况,应在被邀请人来校前1个月向国际处专家科报备。项目结束后,涉及经费核销业务应按照下述网址http://dutdice.(海外访问学者)、http://dutdice.(世界知名学者短期讲学项目)的相关说明准备总结或报销材料,报销流程参考上述“3.短期来访境外人员经费审核流程”。
5.国际会议预报、申报
国际处专家科将根据教育部国际司的文件要求,另行通知申报人。
6.以上业务联络人
外国专家引智项目、国际化基金项目联系人:
张心妍 0411-84706195 邮箱:dutio@
短期来访报销审核、港澳台地区项目联系人:
门倩颖 0411-84706195 邮箱:menqy@ 外国人来华办理工作许可等手续、国际会议申报联系人:
陈熙月 0411-84706246 邮箱:lareina0630@sina.cn
五、国(境)外来宾接待活动
原则上疫情防控期间,不主动邀请国(境)外相关人员来校访问。如有特殊情况,需写明相关事由后报国际处交流科及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如果是对方提出来访希望,应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再做相应接待计划和接待方案;如果接受对方来访,应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例如请对方提供来访人员健康证明、有无武汉经由史等信息。
联系人:曲媛 0411-84708191 quyuan@
六、校际协议签署或延期
申请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校际协议/学部(院)协议申请或延期系统”服务,填写相关具体内容。
联系人:曲媛 0411-84708191 quyuan@
七、海外合作代表工作
计划申请成为我校海外合作代表的教师,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海外合作代表申请表》(http://dutdice.)。请本人在申请人签字一栏签字后,将文档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课工作人员邮箱,其中,单位负责人意见栏,请随邮件一同附上“签署人以邮件或微信等电子形式体现的意见”即可,待疫情结束后再做补签。
已经具备我校海外合作代表资格的教师,若计划申请以海外合作代表身份出国(境)前,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海外合作代表出访计划表》(http://dutdice.)。请本人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后,将文档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国际交流科工作人员邮箱。
联系人:曲媛 0411-84708191 quyuan@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