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表彰在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外国专家,促进中外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根据我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计划,省政府定于今年开展外国专家“辽宁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外国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应聘在我省政府机关、工商企业、农林水产、教育科研、医药卫生、生态环保、城乡建设、财政金融、文化体育等单位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外国专家。
注:港澳台地区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和“辽宁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在申报推荐范围之内。
二、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应是对我友好,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积极向我省企业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解决技术、管理等关键问题,或填补某项空白,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为我省工程建设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为我省企事业单位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四)为我省有关单位培养人才,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为我省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卫生体育等社会发展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为促进辽宁对外经济、科技、人才交流与合作,加速对外开放进程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
1)“辽宁友谊奖”申请表和2020年度“辽宁友谊奖”申报情况汇总表(请见附件);
2)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白底照片;
3)以上材料纸质版须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请存入光盘)。
四、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外国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辽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相关模板编写,字数500字左右。
五、截止日期和联系人
请申报人于2020年4月15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送至国际处,逾期不予处理。
联系人:张心妍
电话: 0411-84706195
邮箱:dut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