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为表彰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中外交流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数量
各有关单位可申报1名外国专家人选。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资料。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等情况,将无法完成网上提交。
(二)申报材料应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外国专家人选主要贡献部分(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字数600字左右,参考模板请加附件3。
四、申报材料
请申请人提交①《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所有附件填报说明详见此表)、②《202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请见附件2,签字盖章无需填写)、③外国专家护照彩色扫描件、④个人简历及翻译件、⑤主要贡献补充说明文件,纸质版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请存入光盘)一并报至国际处主楼121办公室。
五、截止日期
请申报人于4月19日17:00前提交至国际处主楼121,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心妍
联系电话:0411-84706246
办公地址:主楼121办公室
七、附件
附件1-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附件2-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附件3-中国政府友谊奖主要贡献模板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