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间交流合作,为多边合作培养、储备各类专业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将从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中选拔部分学生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外方院校学习,我校作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现转发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或10个月。
二、选派专业
区域学、生态学、能源学、信息技术、纳米技术、经济学、教育学。
三、资助内容
向赴俄罗斯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限内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向赴其他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留学人员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类别条件
(1)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在读硕士一、二年级研究生
(2)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留学专业为区域学的申请人,国内研究方向需与区域学相关。
3.外语条件
申请人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关要求。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申请人,需要与外方院校确认是否开设有相关英文授课课程,派出前还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五、选拔办法
1.2021年11月8日前完成校内报名。登录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选择“2022年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项目”。
2.2021年11月8日-11月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派 出渠道"选择“上海合作组织大学项目”。
3.2021年11月8日-12月8日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s://education-in-russia. 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2021年12月8日前完成,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22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见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简章附件2)。
2021年,俄方已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赴其他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国外院校。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赴俄罗斯留学候选人由我委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申请赴其他上合组织成员国留学的候选人,由所在学校负责落实外方接收单位。凡未获外方录取或录取后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七、语言培训
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候选人,派出前还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八、派出
1.赴俄罗斯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2年8-9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赴俄罗斯派出时间一般为2022年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2.赴其他国家的留学人员根据对方规定的时间派出。 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九、咨询方式
联系人:校内联系方式:84708191,张老师;邮箱:yizhang@dl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