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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项目)关于2022年大连理工大学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2-02-1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徐金玲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 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截止目前,我校共获批项目3项,现进行2022年第一批人员选拔,具体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所在单位

项目名称

留学国别

留学单位

留学专业

人员申报名额

项目联络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1

中白学院

中白乌工科国际化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项目

白俄罗斯、乌克兰

白俄罗斯国立大学、乌克兰国立

技术大学

力学、物理、数学、光学工程、航空航天、材料、自动化等

访问学者2人

联络人:张老师,

13941147609

联络邮箱:yizhang@dlut.edu.cn

2月25日

攻读博士学位2人

联培博士1人

攻读硕士学位 4人

联培硕士 1人

本科插班生4人

2

能源与动力学院

热科学与技术医工交叉国际人才培养项目

俄罗斯

俄罗斯科学院乌拉尔分院连续介质力学研究所

热能工程、工程热物理、动力机械及工程、叶轮机械及流体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能源与环境工程

访问学者 1人

联络人:贺老师,

15040512987;

母老师,

18018920086

联系邮箱:

heying@dlut.edu.cn

3月1日

联培博士 1人

联培硕士1人

3

物理学院

中俄白等离子体科学技术合作研究与人才培养项目

俄罗斯、

白俄罗斯

托木斯克理工大学、彼得大帝圣彼得堡理工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大学

物理、材料、力学

访问学者1人

联络人:王老师,

15641138518

联系邮箱:wang@dlut.edu.cn

3月1日

攻读博士学位1人

联培博士1人

本科插班生3人


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访问学者:须为国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年龄不超过 50 周岁(1972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 2 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正式工作人员。研究生须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1987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

(4)硕士研究生:须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

(5)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科研机构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

(6)本科插班生:国内高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计划内统招本科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 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需已获得进入外方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的邀请信。培养方案中需明确学生赴国外后无需语言预科学习,已有招生、培养记录,实际教学安排严格按照联合培养方案执行。


二、资助内容

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及选拔程序

1.即日起-各项目截止日期:有意向申报人自行联系各项目联络人,各个项目自行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2. 2022年3月1日-1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

3. 2022年5月底:发布录取结果。

4. 2022年6月起:人员派出。

注:“新冠”病毒COVID-19全球发展及防控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派出情况会根据届时疫情等形势研判。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联络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潘老师

办公电话:84708191、84708702

邮箱:yizhang@dlut.edu.cn;faopc@dl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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