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位同学:
赴国(境)外友好高校校际交换学习项目是根据我校与国(境)外高校签署的校际合作交流协议开展的项目,接收大学免收我校交换学生的学费,返校后可凭借成绩单、依据协议及我校有关规定转换交换学习期间的学分。
现启动我校2023年秋季赴日本校际交换项目(第二批)的报名选拔工作。
一.派出时间
2023年秋季学期派出,一学期或一学年,以具体项目时间为准。
二.报名基本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所有已修课程合格(不含辅修课),学习成绩优秀;
4.综合素质强,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符合报名高校外语要求(报名时应提交相关高校要求的外语能力证明。如果成绩要稍晚时间才能拿到,需要提交说明材料,保证派出前能及时获得相关证明,评审时会酌情予以考虑);
5.经过家长同意;
6.各项目对派出时的年级、专业等要求各不相同,具体请参考该校网站及附件1的项目信息表或咨询项目主管;
7.本科生原则上要求保证毕业前一个学期结束派出返回学校;
8.为保证学分顺利互换,申请专业原则上是对方高校对应的院系和专业(除有限制条件外),申请人报名前务必自行上该校网站查询确认。
三.校内报名材料
交换生校内报名采用线上办理形式,请按照要求准备以下电子版材料:
1.2023年秋季赴日本校际交换项目报名表(附件2);
2.赴日留学期间学习计划(中文);
3.外语能力成绩证明扫描件(参照相关高校要求提交。我校证明模板见附件3,需由我校副教授及以上日语教师出具,评语可机打,签字需手写。日方高校如有指定模板,请至该校官网下载);
4.历年成绩单扫描件(可通过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后扫描);
5.专业排名证明(需体现专业排名和排名百分比,例如10/50代表专业50人、排名第10位,20%。此证明需要辅导员签字)。
四.选拔流程
1.校内报名
学生需在2023年3月6日中午12:00前完成以下报名流程。
(1)学生本人登陆校园门户网站,搜索“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模块,完成提交并确保截止时间前学院内审批程序完成,到达学生项目办审核。请不要重复提交,以免信息统计错误,重复提交或未提交网报者视为报名无效。
(2)学生本人将【附件2报名表】和【报名材料2-5的扫描件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地区-申请学校-姓名”(例如:日本-东京大学-张三),通过邮件统一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exchange_dut@dlut.edu.cn,逾期报送将不再受理、材料不全视为报名无效。
(3)提交材料后请进入“2023年秋季赴日交换生选拔第二批”QQ群595896939,关注后续通知。入群后请以“地区-申请学校-姓名”(例如:日本-东京大学-张三)备注名称。
2.校内选拔
本轮选拔不设面试,学校将通过函评的形式进行申请材料审核、推荐资格评定和调剂。通过选拔的交换生候选人将获得被推荐赴协议高校交换留学的资格。
3.提名申请
学校向协议高校提名,推报候选人基本信息。
候选人在项目负责人指引下,按照协议高校相关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4.审核录取
协议高校将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录取。
5.录取后
被录取的交换生按照协议高校指引完成签证申请、入学手续等。
交换生按照《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外交换生管理办法》要求完成行前培训和离校手续。
五.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1-8 徐老师 0411-84707463 exchange_dut@dlut.edu.cn
项目9-17 于老师 0411-84708191 yuyani@dlut.edu.cn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学校发布的学习信息和有关规定,自行查询有关国外学习项目信息,在慎重考虑的基础上,提出出国学习申请;请认真阅读《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外交换生管理办法》,参考国际处网站网址如下:
http://dutdice.dlut.edu.cn/info/1024/3046.htm
2.本项目免收接收大学学费,交通、食宿、生活等费用学生自负。申请人应了解有关国(境)外学习所在地的情况,特别是生活费情况,要与经济保证人充分协商,在有切实经济保证的情况下提出申请;
3.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多项者报名无效,请勿重复提交;
4.项目信息可能随友好学校接收能力变化而有所调整,学校报送后将由接收高校通过申请材料确定录取结果;
5.学生在校所学专业与拟赴海外学习专业课程务必匹配,以便回校转换学分,因此学生在报名前务必充分咨询本学部(院)教务办公室及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制定有效的选课计划,同时上报线上/线下上课计划,以保证学分的顺利转换和了解出行前校内手续;
6.原则上,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请;
7.各国(境)外高校的派出时间及上课形式可能会发生临时性调整,申请人应了解并提前做好应对项目取消的备选方案;
未尽事宜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办理,本项目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解释。
*2月27日,新泻大学语言要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