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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项目)关于启动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遴选通知(第一批)

时间:2023-03-07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李诗语

一、项目简介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培养既精通专业知识又熟练掌握对方国家语言的复合型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 支持优秀青年学生赴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学习。

二、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60 个月 (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 个月 (可含一年语言预科学习)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类专业除外(优秀高中毕业生支持计划留学人员申请继续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专业限制)。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符合《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 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国内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应具有硕士学位); 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 、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国内外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 周岁 (1987 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乌白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

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 赴俄乌白学习的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两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1) 如申请人学习语言为俄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俄语的人员可支持一年语言预科学习,但预科考试未通过者,本次留学资格终止。

(2) 该项目亦可支持申请人使用英语作为学习语言(此类申请人须在出具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中明确学习语言为英语),英语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英语合格条件。对学习语言为英语的人员不支持赴国外进行语言预科学习。

注意:申请人申请时俄语/英语未达标,亦可提交申请,如被确定为录取人

员,派出前须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英语条件,派出前无法达标的申请人,不予派出。

四、选拔办法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分两批申报,第一批:3月10-31日;第二批:10月8-18日。

(1)校内申请:2023年3月7日-2023年3月20日期间,第一批申请人登陆校园网--网上办事大厅-国际处,填写“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模块选择“2023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项目”,将申请材料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确保完成审批。

(2)申请人须于规定的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申报留学身份对应的《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 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所有申请材料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推选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 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推选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3.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委托各受理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 的申请;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 馆教育处 (组) 负责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各受理单位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于4月12日(第一批)、10月31日(第二批) 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统一寄 (送) 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申请人的书面材料由受理单位留存,留存期限为3 年。受理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6 月/12 月公布。申请人届时可登录https://apply.csc.edu.cn查询。

录取人员如申请时俄语未达标,派出前须俄语达标,若选择参加俄语培训作

为达标方式,可参加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的暑期俄语培训,一般安排在6-8月份,具体培训时间及日程安排将在录取后另行通知。

注意:国家留学基金委每年仅统一在暑期组织安排俄语培训,下半年被录取人员如需参加俄语培训,请自行联系有关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联系方式可在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常见问题解答专栏中点击《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查看)。

六、派出

1.被录取人员需自行与国外留学单位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派出时间以国外留学单位确定的时间为准。

2.鉴于乌克兰局势尚不稳定,赴乌克兰申请人如被录取,暂缓派出。

3.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黄玥玢、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933/3559

传 真:010-66093929 电子邮箱:ouyafei4@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 号A3 楼 13 层 (邮编:100044)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体内容

1

3 10 日前 /10 月 8 日前

申请准备

申请人员查看选派简章,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申请人 通过所在单位对外联系,取得外方正式入学通知书或 请信,准备申请材料。

2

3 月 10-31 日

/10 月 8-18

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 https://apply.csc.edu.cn 进行网报,并按应提交的申 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至相应受理单位。 受理单位审核 (评审) 后统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 料。

3

4-5 月 /

11-12 月

评审

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4

6 /12 月

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可登陆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 https://apply.csc.edu.cn 查看。

5

自录取之

1.录取人员应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派出  (申请时外语未达标人员,应按信息平台提示先上传外 格水平证明) 。

2.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该文件可 陆信息平台办理派出手续时按提示下载查阅) 。 3.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 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在信息平台选择相关留学服务机构 (根据户籍所在地从 教育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 2 家 构中进行选择) ; 5.联系已选择的留学服务机构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6.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目的国后 10 日内,凭《国家留学基 金资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报到证 按照留学所在国驻外使 (领) 馆教育处 (组) ,办理 报到手续。


校内联系人:李诗语

联系电话:0411-84708191

电子邮箱:Lishiyugloria@dlut.edu.cn

办公地点:主楼125办公室 国际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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