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通知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生通知 >> 正文
快速导航
学生通知

(国家资助项目)关于启动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2-24 来源:国家留学基金委 作者: 责任编辑:张宇欣


为深化中俄、中乌、中白在各领域的合作,促进国内高校与俄乌白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际化人才培养,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基金委)实施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一、申请时间及报名方式

1.校内报名

请各相关学部、学院依据当前获批项目,于3月1日至3月10日期间组织学生报名、评审并完成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

公示期结束后,被推荐人须将个人有效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yxzhang@dlut.edu.cn,以便负责老师协助学生进行下一步校内报名工作,并于3月1日至3月14日期间登录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国际处,填写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模块选择“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xx类别,按要求上传材料,及时关注审批进度。


2.基金委报名

学生须3150时至2614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见附件2)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内容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 312 个月

博士研究生: 3660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 个月

硕士研究生: 1036 个月(可含一年语言预科)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 个月

本科插班生: 636 个月

      被推荐人选须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支持俄乌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基础学科及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核能、船舶、新材料、石油工程等工程技术类专业。不支持语言类专业

3.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对于攻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咨询方式

1.校内联系方式

张老师

电话:84706195

邮箱:yxzhang@dlut.edu.cn

办公地点:主楼121


2.基金委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3933/3559

邮箱: ouyafei4@csc.edu.cn


四、 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间

步骤

主体

具体内容

1

20241110日前

项目申请

各学部、学院

各单位准备项目申报材料

2

20241110日至1130

项目申报

各学部、学院

项目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网上申报,提交至基金委审

3

202412月至20252

项目评审

基金委

基金委组织项目材料审核、 专家评审

4

202531日至314

校内报名

学生

学生须登录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国际处,填写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模块选择“2025年促进与俄乌白国际合作培养项目—xx类别,按要求上传材料,及时关注审批进度

5

20253150时至

202532614

基金委报名

学生

学生须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s://sa.csc.edu.cn/student

6

2025415日前

提交推荐公函

各学部、学院、国际处

各学部、学院须对被推荐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国际处准备推荐公函、《初选名单一览表》 上传至平台

7

20255

审核及录取

基金委

审核结果通过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及录取材料可登陆国家公派管理信息平台查看(https://sa.csc.edu.cn/student

8

自录取日起

派出

学生

1.被录取人员应在规定的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日期前派出;

2.录取后,仔细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3.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在信息平台选择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咨询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5.留学人员自抵达境外后   10 日内, 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报到证明并按照留学所在国驻外使(领) 馆教育处(组),办理报到手续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