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中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为鼓励欧洲、美国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知名高校学生来华学习和深造,中国教育部实施了中欧、中美、世界知名大学学生专项奖学金项目。大连理工大学的相关海外友好高校可共同申请此奖学金项目。具体项目介绍如下:
奖学金项目介绍
(一)申请此奖学金的项目,须在两国高校间正式签署合作交流协议下执行(含校际或院际交流合作协议,不包括已过期协议、签署人或日期不详的协议、框架协议、合作办学协议、双学位协议、以营利为目的的协议)。协议中必须体现双方国家高校承认其学生在对方高校学习所获得的学分。
(二)双方高校确认具备申请资格后,由我校于每年5月中旬向中国教育部提交奖学金项目申请材料,7月中旬获得审批结果。获批外方高校的学生,将有资格正式申请此奖学金。获批友好高校的学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可在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期间自由选择来我校留学的时间。其中,美国地区的学生留学时间须不少于1个月;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学生留学时间须不少于3个月。
(三)欧洲国家友好高校可推荐非本国的欧洲其他国家国籍学生,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来华学生须为合作院校所在国家国籍。
(四)奖学金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来华留学生学位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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