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计划,总量不得突破年度计划,计划内团组应逐案报批,严格按照审批结果执行出国(境)任务,对于确有必要的计划外的一般性行政工作出国(境)任务,可在计划出国(境)团组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调整,但在报批时要专门说明。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不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批次限量管理范围,对确需临时安排的学术交流合作,应在个案报批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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