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外事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财政部、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外汇业务的各项规定,经学校研究,制定《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请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出访各团组遵照执行。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财政部、教育部、外交部的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pdf》2014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