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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校际自费项目派出手续

时间:2024-06-05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李想

一、派出

(一)学籍及学分管理

1. 本科生学籍及学分管理: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咨询教务处教务学籍室,办公地点:主楼西侧楼 211室)

(1) 学部(学院)指导出访学生对接本人派出后学习计划,要求每学期至少修满与本校教学计划相对等的学分,其中必修课学分不少于我校该学期开设的学分。

(2) 学生派出前,应登录校园门户,在“办事大厅”页面中“本科生学籍异动”服务模块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手续涉及到派出后学分转换、学费结算等事项,需按时办理。

(3) 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已选课程的退选事宜,派出期间为休学状态,不能正常参加校内各教学环节。

2. 研究生学籍及学分管理:

(以下仅供参考,具体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办公地点:研 612。参照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080/2849.htm

(1) 了解所在专业和交流学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拟定选课方案;

(2) 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附件 1)一式二份,并报请导师、所在学部(学院)分管研究生副部长(副院长)审核;

(3) 将审核后【大连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 615 室),此表作为学生交流返校后申请转换学分的依据;

(4) 所选课程需与在我校转换学分的课程名称及内容一致。若课程名称不相同,需由研究生所在学部(学院)出具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证明附后。

提交离校材料

学生确认选派后,须签署并在离校前一周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外自费项目责任书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校际自费项目出国协议书 (一式两份)及附件3/附件4《离校通知单》赴台湾地区的学生还需提交《出国(境)安全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定向联系确认选派同学提交以上材料请将电子版/扫描件按照所赴片区交至国际处项目负责人邮箱,纸质版线下提交至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楼120)、亚非及欧亚办公室(主楼116)、欧美大办公室(主楼123)项目负责人处。

3. 学生在出国(境)前须购买海外医疗保险和海外意外保险,并在行前一周前将保险单电子版提交给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负责人。

4. 学生须参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留学行前培训。无特殊原因未参加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有权取消该生学习交流资格。

5. 所有单位公派项目的学生应尽量做行前体检,确保以良好的健康状态参加项目。


二、派出期间

1、学生在抵达对方学校后,应立即向本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及辅导员反馈抵达信息,并在一周内反馈个人在外期间的电话联系方式、居住地点、紧急联络人的联系方式等。在派出期间,保证每月向本校辅导员反馈个人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同时,辅导员须及时关注学生在外期间的学习及生活情况。

2、学生须按对方学校要求前往对方学校参加学习交流项目,并按规定如期返回本校,不得随意更改行程。学习交流期间,如去第三国家或地区,须提前告知家人及本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未经本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批准,不得擅自延长或缩短学习交流期限。否则,由上述情况所引发的人身安全、学分转换等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在外学习交流期间和返校后,都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为后续项目申请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三、派出

学籍及学分管理

1、本科生学籍学分管理:

(以下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咨询教务处教务处教务学籍室,办公地点:主楼西侧楼 211室)

本科生登录校园门户,在“办事大厅”页面中“本科生学籍异动”服务模块办理复学手续;在“办事大厅”页面中“本科生国内外交流生学分转换”窗进行申请学分转换流程并提交。(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详询学校教务处)

2、研究生学籍学分管理:

(以下仅供参考,具体咨询研究生院培养处,办公地点:研教楼 612。参照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080/2849.htm

(1) 研究生到研究生院办理复学手续。未经我校批准,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按退学处理。

(2) 如与派出前申请转换的课程没有变化,请将【大连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复印件、对方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原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 615 室);

(3) 如与派出前申请转换的课程有所变动,请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 研究生学分转换变更表(交流后)】(附件 2),并报请导师、分管副部长(副院长) 审核;将审核后的【大连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学分转换变更表(交流后)】、对方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单原件、【大连理工大学公派出国(境)研究生学分转换申请表(交流前)】复印件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研教楼 615 室);

(4)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课程给予学分转换,学分以我校课程学分进行认定,课程成绩录为“免修”;

(5) 因派出导致所在专业应修课程未修且又不能替代的,须补修该课程。

(二)学习交流结束后,应按要求立即回国(境),并在回国后两天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项目负责人及辅导员反馈回国信息。

(三)提交回校材料

回校一周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5/附件6《回校通知单》附件7《学生出国(境交流回校总结表》赴台湾地区交流的学生还需提交《赴台人员归后回访记录表》,项目负责人定向联系同学提交)。

同时发送以上电子版材料和两张在外期间学习或生活照片邮件主题为姓名+出访国家(地区)+项目名称+回国报到以压缩包形式(压缩包命名姓名+出访国家(地区)+项目名称发送至项目主管邮箱

以上材料请将电子版/扫描件按照所赴片区交至国际处项目负责人邮箱,纸质版线下提交至国际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主楼120)、亚非及欧亚办公室(主楼116)、欧美大办公室(主楼123)项目负责人处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赴国(境)外自费项目责任书

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校际自费项目出国协议书

附件3:离校通知单(本)

附件4:离校通知单(研)

附件5:回校通知单(本)

附件6:回校通知单(研)

附件7:学生出国(境)交流回校总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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