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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作者: 责任编辑:姚璐

校内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和重要部署,就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力戒因公出国(境)“四风”作出如下要求:

一、 加强因公出访统筹规划

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因公出访团组计划,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计划应在每年度集中申报阶段统一上报,原则上不允许补报。

二、 严格执行出访团组有关规定

严格执行出访次数、国别数、天数、人数等要求,避免最大化和顶格安排的做法。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以“半天”为单位设定日程安排,开展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处级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一次。学生团带队教师需结合本职工作对个人在团队中发挥的角色作用作出说明。

三、 提升出访质量和效率

出访安排避免“假大空”“走过场”,坚持把工作干到实处,出访与外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建立切实有效联系渠道,定期跟进成果落实情况,确保合作项目落地。树立正确政绩观,确保对外合作意向真实性和可落实性,以项目落地见效为衡量出访成效的重要标准。严禁变相安排参观游览,严禁转嫁费用,不搞各种形式的“借壳游”“顺带游”“搭车游”。

四、 加强因公出访事中事后监管

按照“谁带队、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责,团组在外应按照经批准的日程开展工作,不随意改动,遇特殊情况及时报告,并按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手续。归国(境)1个月内应提交总结报告(内容包含团组成员、日程安排、出访成果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附件1,需全体团员签字,在公示正文中体现),并在本单位公示。

请校内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本通知及《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与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开展自查,重点整治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坚决纠治因公出国(境)“四风”问题及其苗头,坚持立查立改,狠抓整改落实。

请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展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的组团单位,于6月4日16点前反馈自查情况(附件2)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120)。

联系人:姚璐 出国境管理办公室 84706141

附件1: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

附件2:一般性行政工作出访自查反馈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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