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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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公赴港澳

▓环节一:校内审批(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方式一(推荐):线上“办事大厅”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线上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等待审批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填报指南:《填报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pdf

注:涉密人员需同时线下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docx》至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


【方式二:线下“纸质材料”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出国(境)任务公示

【人员类型1】:学部/学院出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并将公示材料发送给所在学部/学院外事秘书,由外事秘书在所属学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人员类型2】:学校机关各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及附属单位出访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将公示材料发送给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港澳台地区lichengyuan@),由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站上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Step3:公示期无异议,开具《公示说明.doc

由各学部/学院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为出访人开具《公示说明》

Step4:提交出国(境)申请材料至出国(境)管理科

材料包括:(1)《公示说明》及打印的网页公示截图

(2)邀请函复印件(非英文邀请信须同时提供译文)附《邀请函模板.pdf

(3)《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个人审批表.doc》或《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表.doc》或《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doc》(赴出国境管理科盖审核章后,出访前提交到财务处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

注:(1)65周岁以上人员请同时提供带有体检“合格”字样的体检表(一年内有效)及《家属知情同意书.docx

(2)涉密人员需同时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

(3)符合条件申请持因私护照出国(境)人员需同时提交《教工持因私证件出国(境)审批表.doc

(4)自聘人员需同时提供所在人才派遣单位出具的《委托函》

材料提交地点:主楼120办公室

Step5: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主管外事校领导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批

Step6:组织部对出访人员进行政审

无因公证件或三年内未办理过政审的教职工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审查表.doc》交到学校组织部

材料提交地点:主楼427办公室


环节二:办理或提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办理赴港/澳签注(约一周)

待出境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向大连市外办提交新办或提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材料,同时提交办理赴港/澳签注所需要的材料(委托产业外事服务中心代办的教师由外事服务中心代为准备和递交材料)

材料包括:(1)2寸白底彩照2张(不能佩戴任何首饰、围巾等装饰物,不可戴眼镜,如果有有效因公港澳通行证,则提供一张2寸照片即可)

(2)邀请函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有有效港澳通行证,可不提供身份证原件)

(4)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有有效港澳通行证,可不提供户口本原件;户口本复印件只需要首页和本人页)

(5)《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2份(到主楼120领取)

(6)录入“因公出国网上申报系统”后生成的《出国事项表》、《名单表》、《成员信息表》各1张(系统录入地点主楼120办公室,请自带优盘拷贝护照手续材料)

材料递送地址:大连市政府西侧楼419房间,从西侧楼信访局正门进入(行政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特别提醒:选择自行办理手续的老师在向大连市外办递交材料前请先将材料送到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进行初审,并由出国(境)管理科向市外办确认本校当日没有逾期未归还的因公护照后方可前往外办递交材料


环节三:出签后领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赴港/澳执行因公任务

教师获得出签通知后,持《护照保函》(递交签证手续时由大连市外办开具,《护照保函》须事先前往港澳台办主楼120盖章)前往大连市外办领取通行证,赴港/澳执行公务

备注:委托产业外事服务中心代办的教师由外事服务中心代为领取通行证,并通知教师前往学校西灰楼303领取

特别提醒:出访教师在出境前要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可参加集中现场培训,或学习《出国(境)温馨提示》)


环节四:回境5个工作日内归还通行证

【情况一】:自行办理赴港/澳手续的教师在回境后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通行证归还大连市外办

归还地址:大连市政府西侧楼419房间,从西侧楼信访局正门进入(行政地址:大连市人民广场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情况二】:委托产业外事服务中心代办的教师在回境后5个工作日内将因公通行证归还至学校西灰楼303,由外事服务中心代为前往大连市外办归还证件


温馨提示:请在归还因公证件前,自行拍照或扫描护照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以备报销时提供给学校财务部门

特别提醒:(1)如有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的个人,大连市外办将暂停本校全部因公出访相关业务;(2)根据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环节五:回境一个月内公示出访总结、履行报销手续

Step1:公示总结: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撰写出访总结,并将总结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Step2:出访事项审核:

【方式一: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

审核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办事项-找到“归国境后填写”页面,进行报销事项的填报并提交,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将《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电子版发送至出访教师邮箱,教师自行打印


【方式二: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的教师】

持以下材料前往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进行出访事项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向出访教师提供《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1)因公证件首页、签注页、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或登陆“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

(2)出访总结公示页面截图打印的纸质版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4)《日常报销单.pdf》,其中“支出内容”、“部门编号”、“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完备


特别提醒:(1)如申请教师取消出访任务,但报销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取消行程的原因、及产生了哪些费用需要核销),本人签字

(2)如遇到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行程变化,如航班延误等,请保留航班延误通知等有效证明

Step3:持以下材料前往财务处核销出访费用

材料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大连理工大学日常报销单》

(2)《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

(3)《大连理工大学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据实填写开支事项及金额,经手人或带队团长签字(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教师打印即可)

(4)国际航空公司机票及出、入境登机牌

(5)港澳通行证有关信息(包括首页、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境内、外有效票据,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地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7)出访前在银行换汇的回单

(8)《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教师打印即可;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版材料”申报的教师已提交至财务处,前往领取即可)

(9)港澳台办、财务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报销地点: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外汇窗口)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doc
附件【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附件【邀请函模板.pdf
附件【日常报销单.pdf
附件【家属知情同意书.docx
附件【教工持因私证件出国(境)审批表.doc
附件【公示说明.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docx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人员审查表.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个人审批表.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出访前公示模板.doc
附件【填报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pdf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审批表.doc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博士后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