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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 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2-10-08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 关于参加 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10-8 14:56:28  点击:2327次
    • 为宣传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外教”来华讲学执教做出的突出业绩,以及他们与中国学生间发生的感人故事、深厚友谊,营造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良好环境,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外人才信息研究中心所属《国际人才交流》杂志社决定组织开展2012“我与外教”全国征文大赛活动,欢迎我校师生踊跃报名参赛。

      参赛范围:全校师生

      投稿截止日期:2012年11月27日

      一、征文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作者原创,贴近生活实际,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不限。参赛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中国相关法规的内容。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二)征文大赛作品字数需在600~3000字之间,中文或英文均可,欢迎配有图片、电子版邮寄。

      二、奖项设置

      (一)征文大赛个人奖(286名):

       1、特等奖1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一等奖5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三等奖6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5、优秀个人奖200名。颁发荣誉证书。

       对以上奖项获得者,均免费赠阅2013年《国际人才交流》杂志一期;优先推荐参加有关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考察游学活动,参访海外名校和教育培训组织,拓展国际视野。

      三、相关要求

      “外教”在各单位的教学活动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仅提升了我市的整体外语教学水平、推进了教育国际化进程,而且他们也是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流的使者,与我市结下了深情厚谊。通过征文,也可更好地展示各单位聘请专家师资水平,教学质量和“外教”管理风貌。作品将在活动官网展示;择优登在《国际人才交流》杂志或向人民日报海外版等推荐。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司和信息中心组建评审工作。

      四、投稿方式

      参赛作者请填写《参评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连同稿件一同发送至投稿邮箱gjhz@,学校统一整理上报。文字设置为宋体四号字。邮件主题请注明“我与外教”征文和作者姓名。

      学校联系人:王月丹 联系电话:84706195

      电子邮箱:gjhz@

      附件:参评信息登记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专家科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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