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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11-04-01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 大连理工大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 发布时间:2011-4-1 13:34:50  点击:1981次

  •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以下简称“111计划)以建设学科创新引智基地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进海外人才的力度,进一步提升高等学校引进国外智力的层次,促进引进海外人才与国内科研骨干的融合,开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学术交流,共同培养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学校汇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创新能力的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根据教技[2005]6号《教育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十一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与管理
            学校成立“111计划”管理委员会,由主管副校长担任主任,成员为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学科办、科技处、人事处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制定我校引进海外人才的相应政策,建立创新引智基地发展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并负责与其相关的协调、实施和管理工作,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督促项目高质量按期完成。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引智基地实行主任负责制,配备相应人员,具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并对方案的实施执行,负责海外专家的聘请、使用,负责聘请效益总结,以及专项经费的专项管理等。
            管理委员会指派专人负责项目的跟踪管理,协助引智基地办理外国专家聘请手续及日常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检查外国专家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项目执行期间所发表的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资料、鉴定证书及成果报道等,均须标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资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du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样和项目编号。

     

            二、引智基地 人员构成
            引智基地聘请海外人才不少于10 名,其中不少于1 名学术大师;不少于3 名学术骨干;不少于6 名来华短期学术交流学术骨干。
           国内科研骨干不少于10 名。
           海外人才应具有外国国籍或所在国家永久居留权,且在世界排名前100 位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任职,并与我校有良好的相应合作研究基础。
           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岁。
            国内科研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5 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 岁。

            海外人才在国内工作时间:学术大师每人每年不少于1 个月;学术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 个月,一般应有一名学术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来华短期学术交流的学术骨干不少于6 人次,时间不限。

     

             三、经费管理
            根据教育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立项通知要求,学校将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引智基地单独设立账号,实行专款专用。在经费使用原则上,接受 “111”计划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并接受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经费主要用途:
            1、 聘请海外人才的国际旅费、津贴、住房、医疗等开支,建议比例不少于总经费的50%。其中海外人才在基地工作期间津贴建议标准:学术大师:15000—18000元/人月;学术骨干:8000—10000元/人月。
            2、开展科学研究所需的科研业务费、实验材料费、人员费、助研津贴和其他相关费用,原则上不用于购买30 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其中人员费不超过总经费的10%。
            3、创新引智基地配备的国内优秀科研骨干赴国外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从事合作研究、短期访问及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所需费用,建议不超过总经费的20%。

            4、其他与创新引智基地相关的费用。

     

              五、学校相关部门支持措施
             1、增加引智基地博士后名额,增加计划内硕、博连读的研究生名额。
             2、学校根据需要资助召开与引智基地建设相关的国际会议。

             3、学校对基地引进人才政策给予一定倾斜。

     

             六、运行机制
            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引智基地在每年的一月上旬提出本年度的实施方案;方案经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严格按方案执行,在每年的12月份提交年度总结。
           “111”计划管理委员会年初审核基地实施方案,并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解决予以决策,年末对基地进行评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跟踪项目的实施管理,并协助作好海外人才的聘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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