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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通知

时间:2021-01-23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语诗

为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项目采取先申报获批,按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的方式进行。

截止目前,我校成功申报并获批15项创新项目,现开始2021年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选拔,具体项目清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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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访问学者:须为项目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2.博士后: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问、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或应届博士毕业生(须为后备师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本科插班生:须为项目单位除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含)以上优秀本科生,申请时年满18周岁(申请时应为2003年3月10日以前出生)。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1.2021年1月28日-2月26日:有意向申报人自行联络项目负责人,各个项目自行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2.2021年3月1日前:各项目组将附件1:XX项目推荐人员名单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扫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aopc@及xjzhang@ 

人员经推荐后请加入qq群:798673247咨询相关政策及派出手续等相关问题,并在派出后以此为平台,加强与学校联系。

3.2021年3月1日-10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具体可参见附件2:2021人选网报说明。其中,项目名称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4.2021年5月:公布录取结果。

注:“新冠”病毒COVID-19全球发展及防控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派出情况会根据届时疫情等形势研判。

校内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张老师、潘老师

办公电话:84706354;84708702

邮箱:xjzhang@;fao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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