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国出境(小于等于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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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境)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教师因公赴台

时间:2024-10-11 来源: 作者:崔紫娟 责任编辑:

▓环节一:校内审批(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线上“办事大厅”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线上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等待审批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填报指南: 《网上办事大厅流程使用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注:涉密人员需同时线下提交至出国(境)管理办公室(主楼120办公室)


▓环节二:辽宁省台办审批

待赴台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出访教师须准备报送辽宁省台办审批的材料,并将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出国(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cuizijuan@dlut.edu.cn),由出国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通过学校OA系统向校办请文后,协助教师将材料邮寄给辽宁省台办,省台办审批通过后会将《赴台任务批件》邮寄给出国(境)管理办公室,由出国(境)管理办公室通知老师领取

出访人员提交材料包括

(1)《赴台请示.doc

(2)《赴台人员名单.xls

(3)邀请函(须有邀请单位抬头)

(4)日程表(台方协助我校教师办理《入台许可证》时,由其提供给台湾移民署的行程表内容及格式,要加盖公章)

(5)参会人员名单(国际会议需要所有参会人名单;两岸会议需要大陆及台湾参会人员名单)

(6)《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xls

(7)承诺书(若参加国际会议则需要会议主办方提供,承诺书中要明确提出会议不涉及“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等问题)

特别提醒:

(1)赴台审批时限受时事、台方提供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快递邮寄等影响因素较多,请各位教师尽可能提早做出准备

(2)省台办寄回的《赴台任务批件》原件只有一份,同一团组赴台人员须约好时间,一同前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签注

(3)办理签注时需要将《赴台任务批件》原件提交给出入境管理局,因此请老师自行妥善留存好《赴台任务批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以便报销时提供给财务部门


环节三: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赴台签注

新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已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组织部统一保管)的教师均持以下材料前往大连出入境管理局或身份证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出入境窗口进行办理

材料包括:

(1)《赴台任务批件》(由辽宁省台办开具,学校出国境管理办公室通知领取)

(2)邀请信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参考办理地址信息:

(1)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大连市大连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

对外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六8:30-16:30(中午不休息)

(2)高新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高新区高新街1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411-8479124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3)中山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兴街105号港东街7号东港公安局综合大楼(龙湖水晶郦湾小区南门对面)

对外咨询电话:0411-88055036

工作时间:(周日休息)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西岗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西岗区胜利东路333号(365办公大楼)

对外咨询电话:0411-83657909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5)沙河口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68号行政服务中心(近中山公园鸟鱼花市)

对外咨询电话:0411-9668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00

(6)甘井子区出入境受理窗口

办公地址:甘井子区明珠广场2号(甘井子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西侧)

咨询电话:0411-86319806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

周六和周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环节四:出签后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赴台湾执行因公任务

办理证件和签注时,教师可以自行选择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特别提醒:出访教师在出国前要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


环节五:回境一个月内公示出访总结、履行报销手续

Step1:公示总结: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撰写出访总结,并将总结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Step2: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填写《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赴台出访情况报告.docx,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到出国(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邮箱,出国(境)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协助出访教师将报告邮寄给辽宁省台办

Step3:出访事项审核:

审核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办事项-找到“归国境后填写”页面,进行报销事项的填报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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