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出国出境(小于等于90天)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走出去 >> 短期出国出境(小于等于90天) >> 出国(境)办理流程 >> 正文
快速导航
出国(境)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教师因公赴港澳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周宇 责任编辑:guohechu1

▓环节一:校内审批(一般需7-10个工作日)

【方式一(推荐):线上“办事大厅”申报流程】

Step1:上报年度出访计划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中心-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报备”进行申报

集中申报时间:每年10月中旬至次年度2月底

Step2:线上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等待审批

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所属机构”中点击“国际处”-选择“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填报指南: 《网上办事大厅流程使用指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服务

注:涉密人员需同时线下提交《大连理工大学涉密人员出国(境)审批表》至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


环节二:办理或提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办理赴港/澳签注(约一周)

待出境申请校内审批通过后向省外办提交新办或提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材料,同时提交办理赴港/澳签注所需要的材料(委托产业外事服务中心代办的教师由外事服务中心代为准备和递交材料)

材料包括:(1)2寸白底彩照2张(不能佩戴任何首饰、围巾等装饰物,不可戴眼镜,如果有有效因公港澳通行证,则提供一张2寸照片即可)

(2)邀请函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国际会议可使用邀请信复印件,其余出访必须提供邀请信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户口不在辽宁省徐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

(5)《大连理工大学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1份(到主楼120领取)

(6)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到主楼120领取)

材料递送地址:辽宁省外事办公室护照签证处  启运商务大厦一楼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

特别提醒:选择自行办理手续的老师在向大连市外办递交材料前请先将材料送到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办公室进行初审,并由出国(境)管理科向辽宁省外办确认材料可递送时间


环节三:出签后领取《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赴港/澳执行因公任务

教师获得出签通知后,持《护照保函》、介绍信,《护照保函》须事先前往港澳台办主楼120盖章)前往辽宁省外办领取通行证,赴港/澳执行公务

备注:委托产业外事服务中心代办的教师由外事服务中心代为领取通行证,联系电话:84701500

特别提醒:出访教师在出境前要接受学校的行前教育(可参加集中现场培训,或学习《出国(境)温馨提示》)


环节四:回境7日内归还通行证

【情况一】:教师在回境后7日内将因公港澳通行证归还国际处出国(境)管理科

归还地址:主楼12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温馨提示:请在归还因公证件前,自行拍照或扫描通行证首页、签注页、出入境盖章页,以备报销时提供给学校财务部门

特别提醒:(1)如有逾期不交或不执行证件管理的个人,大连市外办将暂停本校全部因公出访相关业务;(2)根据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环节五:回境一个月内公示出访总结、履行报销手续

Step1:公示总结:出访教师回境一个月内撰写出访总结,并将总结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Step2:出访事项审核:

审核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办事项-找到“归国境后填写”页面,进行报销事项的填报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教师带报销票据到财务处进行核算报销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