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1:公示总结:出访教师回国(境)一个月内撰写出访总结,并将总结发送给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或出国(境)管理科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公示
Step2:出访事项审核:
【方式一: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
审核路径:校园门户-办事大厅-在办事项-找到“归国境后填写”页面,进行报销事项的填报并提交
【方式二:适用于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的教师】
持以下材料前往出国(境)管理科(主楼120)进行出访事项的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国(境)管理科向出访教师提供《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大连理工大学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
(1)因公证件首页、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复印件或登陆“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
(2)回国总结公示页面截图打印的纸质版
(3)《因公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及示例.xls》
(4)《日常报销单.pdf》,其中“支出内容”、“部门编号”、“项目账号”、“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完备
Step3:持以下材料前往财务处核销出国费用
材料包括:(1)按要求填写的《大连理工大学日常报销单》
(2)《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复印件、《大连理工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复印件(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
(3)《大连理工大学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明细表》,据实填写开支事项及金额,经手人或带队团长签字(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
(4)国际航空公司机票及出、入境登机牌
(5)因公护照(港澳台出入证件)有关信息(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
(6)境内、外有效票据,各种报销凭证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地点、日期、数量、金额等,并由经办人签字
(7)出国前在银行换汇的回单
(8)《因公临时出国预算审批意见表》(出访时采用线上“办事大厅”申报的教师无需填写,系统将自动生成;出访前采用线下“纸质材料”申报的教师已提交至财务处,前往领取即可)
(9)国际处、财务处要求的其他必要的说明材料
特别提醒:(1)如申请教师取消出访任务,但报销已产生的部分费用,需另附情况说明(说明取消行程的原因、及产生了哪些费用需要核销),本人签字
(2)如遇到由不可抗力引起的行程变化,如航班延误等,请保留航班延误通知等有效证明
报销地点:主楼西侧楼126室6号、7号窗口(外汇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