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举办国际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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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申)报总结手续

关于开展2023年度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3-07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门倩颖

一、国际会议定义

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举办的、与会者来自2个或2个以上国家和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会议、论坛、研讨会、报告会、交流会等都属于国际会议,均需报教育部审批(特殊情况需要一事一议)。

二、申报要求

1、一般性国际会议:拟于2023年在华主办(合办、协办、承办)或对外承诺的一般性国际会议,需在拟对外承诺或申办日期至少提前3个月在国际学术会议报批平台(http://econf.hust.edu.cn/)进行申报,并办理校内手续。

2、重大国际会议:应提前1年在国际学术会议报批平台进行预报,取得批准后方可在次年进行申报及举办,申报时要注意应在承诺或申办日期前至少6个月登录国际学术会议报批平台进行申报。

注:重大国际会议指1.外宾100人以上或总人数400人以上的社会科学类会议;外宾300以上或总人数800以上的自然科学类会议;2.邀请外国(前)政要参会的高级别会议;3.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4.涉及敏感议题的会议。(除上述类别外,均请按“一般性会议”要求进行申报)

三、具体步骤

1、按照操作指南(详见附件)在国际学术会议报批平台对会议进行申报,需要先注册,将会议信息在平台填写后,上传完整的专家名单。

2、确认无误后提交,国际处会议管理员进行初步审核。

3、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在文件管理里可以下载“校内审批流程表”,请学部(学院)负责人签字并盖行政公章后提交至国际处专家科(主楼121)。

4、等待会议获批通知后方可进行对外承诺及举办。(获批结果亦可在会议报批平台内查看)

注:学校国际化基金可对教育部批复的国际会议予以资助,具体申请方式参考如下:http://dutdice.dlut.edu.cn/jsyjl/zhjbgjhy/sqgjhjjzz.htm

四、会议申报注意事项

1、获批会议不得随意更改会议名称、主题、会议性质、规模、会议地点和时间。确需更改时,须在原定会议时间前2个月在国际学术会议报批平台填写更改说明,经会议管理员初步审核后上报教育部审批。

2、填写参会专家名单时,需尽量填写完整(有意向邀请的人员都可填写)。

3、在会议的筹备及举办过程中,会议主办单位和学术负责人须严格把关,防止出现"两个中国"和"一中一台"等敏感问题,尤其是会议的论文集和所有文字材料中不得出现此类问题。

4、以线上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举办的国际会议也需按照上述要求进行申报。

五、会议结束后提交总结

会议负责人须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在国际学术会议报批平台提交总结,逾期未提交者将影响会议报销和后续其他会议的申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706246

办公地址:主楼121办公室

 

一般操作流程:

申办国际会议一般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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