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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国际化基金资助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国际化基金经费管理工作,经2019年4月17日校长办公会审议,修订《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港澳台事务)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两个文件,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原《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基金管理办法》、《大连理工大学国际化基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及《大连理工大学“海天学者”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大工办发〔2015〕37号)同时废止。

1. 新的管理办法请见链接http://dutdice.dlut.edu.cn

2. 国际化基金申请表-承办国际会议项目的备案表请见附件。注:申请国际化基金资助承办国际会议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在教育部国际会议报批平台(http://econf.hust.edu.cn/)进行会议申报,并获得教育部批复文件,且会议负责人必须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在国际会议报批平台提交总结。平台使用指南请见附件。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处专家科:门倩颖 0411-84706246 menqy@dlut.edu.cn(主楼121)



附件【2019年国际化基金资助承办国际会议项目备案表.doc
附件【国际会议报批平台使用指南.docx